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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是代理律师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相对于其他诉...
代理词是代理律师在诉讼中根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诉讼文旨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与其他诉讼文书相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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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涉外婚姻案件中,身处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个代理人代为诉讼,此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代理,庭审时其本人可以不到庭。而代理人的代理时长由代理人和当事人事先约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在一审阶段行使代理权限,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在一审、二审、执行所有的诉讼阶段为其做特别代理。
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像这种乙方坐牢,远在外地服刑是比较麻烦的,一方面是立案管辖的问题,一方面是送达的问题问题,对方同不同意离婚的问题,财产分配以及财产抚养权的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是比较棘手的,但是i我们是对离婚案件非常专业的律师,我们有办法争取广州立案,而且争取一次性判离婚,具体事宜面谈,我们德法安邦律师团坚持诚信专业、保密尽责原则,切实维护您的权益。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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