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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有效的。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赠与方被暴力威胁或欺诈的,可以在一年之内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对于你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
【案情】 甲乙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明确把房产一套赠与未成年的儿子丙,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丁借款10万元,丁向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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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的夫妻共同房子赠与子女一般是有效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为了减少在财产分割中的矛盾,会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或归一方与子女共有,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方面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除了纯粹的财产利益考虑外,还掺杂着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等其他因素,也不排除一方为了换取另一方同意快速离婚而在财产处分方面作出大幅度的妥协和让步。因此,不能简单地按照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故而离婚协议中约定对于子女的房产赠与是不可撤销的。不过将房产赠与给子女后也会带来无穷尽的问题。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对子女权益保护的力度很大,规定了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父母不得处分子女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父母无权转让该财产。所以,如果父母自己生意出现状况,或者其他问题而将该房屋转让变现了,是有可能导致侵权责任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被看作是赠与合同,而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 3、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即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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