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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优质高效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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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非常简单,只需要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般是由公司的人事部门去帮忙去办理的,你只需要拿着卡取钱就行了。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2月3日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洛管委会〔2016〕4号)》。自2016年3月1日起,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方法核定:一、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6<缴存时间≤12缴存时间系数为0.7;12<缴存时间≤24缴存时间系数为1.0;24<缴存时间≤36缴存时间系数为1.1;36<缴存时间≤48缴存时间系数为1.2;48<缴存时间≤60缴存时间系数为1.5;60<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2。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账户设立之日起正常汇缴的账户余额为准。三、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5万元核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按10万元核定。四、可申请贷款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五、可申请贷款额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并通过委托银行支持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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