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证据规定”对举证时限的要求是: 1)、以法庭审理前举证为原则; 2)、限制当庭提交证据,当庭提交的须为“新的证据”(民诉法第125条及...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逾期举证的,采纳后,依法应当进行质证。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司法审判的规定,超过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对于那些在举证期间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证据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上交。但对于那些恶意不提交,拖延审判时间的,法院不予接受逾期提交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此可知,逾期举证的,采纳后,依法应当进行质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