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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招标人与中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合...
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需要,切实执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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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联合体签合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我想说的是招标人既可以单独和联合体牵头人签订一个总合同,也可以分别和联合体所有成员签订合同。 收取发票,应与所签合同对应。
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合同中要体现分配关系,把联合体各方在投标前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作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附件。招标方主要对联合体牵头人发生主要业务,至于联合体各方的分配只能由其自己解决。
对于如何与联合体签订合同,我的回答是:首先,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书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共同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采购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按你的说法就是联合体其中的单位加上业主签订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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