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物业已经提供服务的,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
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在合同到期后仍然提供物业服务的,有权收取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可以要求收物业费视情况而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此时可以收取物业费。但是如果双方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则不能再收取物业费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69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