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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潜在的风险有: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贷款调查、审查、贷后跟踪检查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虚假证件...
1、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所以股权代持协议只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有效,对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隐名股东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股权,只能追究显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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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实、检查房东身份信息和房产是否有抵押查封信息;第二,签订正式合同,交押金,参与签订过程;第三,银行等机构的资金监管;第四,落实房子里是否有户口;如有必要,可向派出所请求协助;第五,税费承担方式;第六,交接手续中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是否已经结算清楚,以免交付后水电影响日常生活和使用。第七,有贷款过户的二手房,通常需要办理减压手续后才能过户。过户后,应办理新的抵押贷款手续。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约定过户时间、网上签约时间和付款时间。
购买二手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该二手房可能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形。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当查验房主的产权证,询问有无抵押、质押的情形。同时还要提防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形。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为了更好保护自身权益,可以申请预告登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的审查以及贷后的跟踪检查不严,容易导致虚假证件、虚假登记以及抵押物被偷卖、转移等情况。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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