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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能退的。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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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了首付签了认购书没有签合同,有纠纷可以退款。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退房退款,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购房者退房、售房者退款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签了认购合同交了定金,是否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因支付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双倍返还。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应当退还。
需要依据认购书内容和要求退还定金理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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