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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
首先,双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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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该条款仅规定了利息损失,对其他损失未作规定。我们认为,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开发商承担返还已收受的购房款、利息外,还需承担包括房屋装修损失、房屋产权过户所发生的税费及房屋差价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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