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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单位不参加应当根据其在仲裁案件中的地位,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单位属于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单位属于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1、处理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择)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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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向新城区法院起诉,一维护你应有的合法权益。
1.不要怕他们,无故推迟可以与仲裁员协商,明确告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中财网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至45日内结束;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即最长不超过2个月。限定一周内开庭审理,否则你可以向仲裁委投诉。 2.如果仍然无效,该法第45条规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1、公司对劳动仲裁案件的一审不服,提起上诉的,开庭时间为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2、如果是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开庭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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