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不去开庭的,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若劳动仲裁对方不出庭,如果是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是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不去开庭的,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当事人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单位不参加应当根据其在仲裁案件中的地位,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单位属于申请人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单位属于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