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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再次出售是否需要补交税费?

2024-12-04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虽然不需要额外支付税费,但根据相关规定仍需履行税收义务。首先,对于增值税而言,个人销售自己建造并自用的房产以及购买时间超过两年(包括两年)的住房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待遇。而如果购买的房产未满两年,则需按照征收率为5%的标准全额缴纳增值税。在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时,应以增值税税额作为依据进行计算。具体算法如下:城建税按照增值税税额乘以7%的比例执行(其中市区税率为7%,县城与小镇的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则是按照增值税税额乘以3%的比例收取,地方教育附加则是按照增值税税额乘以2%的比例征收。 其次,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两种情况需分别考虑:首先,如果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那么可按照计税价格扣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所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再乘以20%的比率来计算应纳税款。若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且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此时将面临实行核定征收,即按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总额乘以1%的比例来计算应纳税款。对于自使用年限超过五年且为家庭生活唯一使用的房子,以及符合以下几种情况者,将对当事人双方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所有权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2)向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赠送房屋; (3)房屋所有权所有人去世后,依法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最后,对于土地增值税方面,自然人销售住房,可享受到免征政策的优待。个人销售住房时,还可享受免征印花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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