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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
顾客在商场专柜受伤可以向商场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商场可以先行赔付之后,再找第三人追偿。银行、商场、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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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商场摔倒的,如果商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当事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一、安抚顾客并检查顾客受伤的程度 1、发现顾客受到意外伤害后,视情况将受伤顾客移至安全位置或原地救援,并确保受伤顾客周围通风情况良好; 2、向顾客表示歉意,检查顾客伤势,并尽量安抚顾客; 3、如情况紧急(如发生顾客休克、骨折事件等),服务员应利用已有急救知识立即组织抢救。 二、通知管理人员,并维护现场秩序 1、将顾客受伤经过和伤势迅速通知场地相关管理人员; 2、征询顾客意见或视当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医院治疗; 3、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无关人员围观。 三、视顾客受伤的程度,进行简单处理或护送至医院 1、顾客受伤程度较轻者,可利用场地医疗箱进行简单处理; 2、如需将顾客护送至医院的,需通知当班经理到场,由当班经理组织人员护送顾客至医院,并安排人员留守。 四、将事故发生处理经过记录 1、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以备日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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