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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无法按期处理或出现错误情况,如何处理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三、约定贷款...
1、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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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通过走的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生的产权可能会有两种: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产权证的房产,这类产权就是俗称的“乡产权”,属于违规用地,也是现在正在打击的一种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小产权”,不是正规的国家予以承认的产权。2、这种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就是说,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取得之后可以作为二手房买卖,但是需要交纳销售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之后等同于商品房性质。经过正规的用地审批程序,比如说属于危旧房改造、绿化隔离带改造、旧村改造等性质的,今后可以办理正规产权。3、的一定会有房产证的,具体办理时间是根据开发商来的,和房管局也有关系,不会没有的,现在新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一个证,回迁房2年内不能过户,2年后没问题,回迁房也是正常的产权证,不会和商品房的产权证不一样。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XX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回迁房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四)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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