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业年龄段为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16-18岁为未成年工,可以就业但实行特殊劳动保护。退休后的劳动就不是劳动法的劳动了,与...
就业年龄段为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16-18岁为未成年工,可以就业但实行特殊劳动保护。退休后的劳动就不是劳动法的劳动了,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关于法定退休年龄规定: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若未达到退休年龄,应按正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已到达退休年龄,双方不成立劳动关系,可以签订退休返聘协议。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已经没有了关于“临时工”的规定,代之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工人。而单位以超龄为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即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已经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对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予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3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