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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那么医疗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本人是不需要支付医疗费的。同时在住院期间员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承担护...
1、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2、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该工伤职工可享受与工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即用人单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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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一、工伤出院后的医药费处置方式是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按照伤残判定的级别要求用人单位承受其医疗费、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薪水等,其中医疗费的报销需要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以及各种发票等。 二、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限定,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通常来说,护理人员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无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薪水支付。
1、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2、住院期间(停工留薪期)该工伤职工可享受与工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该职工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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