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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主要是考虑法院拍卖期房过户的问题。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
法律对法院拍卖的房子清场规定等你名下的房产证出了,在法律上就是你的房产,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明别人占用,要求法院强制清常执行拍卖和执行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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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完成后,可以拿法院裁定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一、如何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 (1)竞买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及人民法院财务收款凭证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人数不足两人的,不得举行拍卖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制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对付款时间、拍卖财产的交付等严格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执行。拍卖报告应包括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情况、拍卖结果、成交确认、拍卖笔录等详细情况及相关副本。 (4)拍卖机构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移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对外委托管理部门在接到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报告及相关材料移送业务部门。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 (6)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7)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 二、过户需要的材料 1、拍卖成交确认书 2、登公告报纸 3、拍卖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拍卖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法院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复印件(2份) 8、协助执行通知书 9、买受人的身份证
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委托人应当保证拍卖物没有瑕疵。法院作为拍卖委托人,应当保证拍卖物没有权利瑕疵,保证竞拍到的人充分有效地行使所有权,如果有人对你拍卖到得房屋进行干预,法院有义务为你消除危险、排除妨碍!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法院要求法院为你排除妨害、消除威胁,如果法院不履行该职责,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退回款项!同时,你也可以以原来的房屋所有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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