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工伤待遇支付方面,请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如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根据规定工伤职工相关待遇支付明细如下:一)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手序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资料: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表》复印件、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IC卡复印件、考勤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如按时申请、如按时申请、资料齐全,受理窗口将当场受理,并发给《受理回执》;医疗保险科审核完毕后在受理的次月15日将核准的工伤保险待遇拨到IC卡金融帐户,申请人持《受理回执》按约定的时间到医疗保险科领取已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报批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