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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 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需满...
一、试用期员工辞退是否需要补偿? 试用期员工辞退是不一定需要补偿的,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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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 3、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包括: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在试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之情形。公司让辞职可能是个“陷阱”,如果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将拿不到任何补偿;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辞职,或者与公司协商好补偿金后,再辞职。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税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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