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的区别是质押合同中质物是需要转移占有的,抵押合同中抵押物是不需要转移占有的。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区别如下: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1、名称不同 抵押的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 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2、抵押和质押生效的条件不同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3、担保的方式不同 因为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所以: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 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