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2021-11-01
抵押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押标的是动产和权利。(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物转移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当事人应当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五)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量折价或者依法拍卖,出售质量清偿债权。

相关法规

根据《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