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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补贴不发放的回答为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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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员工高温补贴违法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公司不发高温费是算不上违法的。 在规定了高温费的条件以外,该《办法》还规定了企业应该落实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对于单位不发高温补贴违法吗的答案是肯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依法。 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的,依法享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并纳入。标准由省级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
论干什么类型的活,如果是室外体力劳动显然公司不合法,一般室外体力劳动都应享有高温补贴。 1.根据规定,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即从6月至9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 2.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高温费。用工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工作时间缩短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由于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能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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