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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经...
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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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照被拆迁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和颁发证书。处理时应提交以下信息:(1)《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2)身份证明;(3)经规划土地部门或旧城改造办公室认证的拆迁补偿协议;(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价部分应提交差价发票复印件和开发商出具的差价支付证明。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齐全的,经批准处理;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在材料完成后处理。拆迁补偿房屋的登记价格一般按照新建房屋的建设成本登记;差额计入登记价格。拆迁补偿房屋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具体措施还应当保护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开画室有两种:一种是经营性的,另一种是兴趣研究用的。第一个必要的手续是:1、向教育局教育科提出民办学校申请,同时需要场所,教育局的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消防等。2、工商局办理民办企业登记.备案。3、雇用会计师进行会计。4、准备一些教材。如果是私办;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再到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可能要到文化管理部门办手续。如果是第二种,那就不需要什么手续了。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有哪些 (1)、文件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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