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查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
法院查封房产的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则上不能。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实际执行中,如果(车辆等)财产挂靠在他人名下,实际占有人当时就能够提供挂靠合同等证据,证明其享有车辆所有权,则法院不应查封。即使被查封后,挂靠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法院查明车辆实际所有权人后,应当及时解除查封。
林某因欠款被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要其归还欠款,但他没钱,那么林某已交给他人拿去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法院是不能查封的,对吗?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
可以查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综上,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银行已经设定了抵押的债权,其余额部分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1人已浏览
1,076人已浏览
962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