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
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提出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人是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明(复印件);(三)房地产权证、其他权属证明或者租用凭证(原件);(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预租合同等(原件);向外来人员出租房屋的,当事人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复印件)。
对出租人的风险:(1)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第三十二条(对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处理)规定,“租赁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2)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遭受损失的,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承租人的风险:(1)承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亦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2)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针对同一房屋上存在数个租赁合同,承租权将由已登记备案合同的承租人取得;(3)未登记备案将会进一步制约相关手续的办理。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何收费这个问题应该是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