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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破产申请受理通知和公告内容如下: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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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日,是指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之日。此时才刚刚启动破产程序。破产宣告日,是指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经过审理,裁定“债务人破产”。宣告破产之后,就要进入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阶段,最后破产程序终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受理到破产宣告有一定的程序的。自破产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的这一段时间主要工作有: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及确认、清理盘点债务人财产、召开债权人会议、可能会经过重整或者和解程序等等。如果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现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法院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
复议决定下达一般是在立案后60天,如果案件复杂,可延长1个月。如有复议中止,则分情况而论,具体可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42条的相关规定。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则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再复议。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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