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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既然双方都签章了,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
一、卖方双方返还定金并赔偿你方实际损失; 二、你方主张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定金并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你方支付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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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划分为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三个环节,通常买卖双方都会注意前两个环节,而忽视了最后的环节,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买房纠纷。比如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然无法求得平衡。因此提醒大家,在收房做物业交割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1)结清水表账单。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水费账单收据。(2)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3)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可能将拒绝办理。(4)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以免影响来年供暖。(5)结清电话费。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条电话线路,买家要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卖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卖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结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一年前的买的动迁房,和动签协议上的所有人7人签订协议,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合同,已付款80%给房东,现对方刚办出产证是其中两个人的名字,对方现在反悔想抬高售价,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房东满足过户条件一个月内不配合过户,买家有权上诉法院,且有明确违约条款,不能因房屋市场价值升高而涨价,谁违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已支付金额的2倍。那现在买家想要房屋过户,只能自行告法院还是告中介呢?费用如何计算?成功概率多大?
如果房产价格高涨,有一个办法: 你把房屋卖给你亲戚,按照市场价格卖,然后去办合同备案和产权过户手续,然后由你亲戚(不要告诉吴某是亲戚)起诉,要求吴某迁让,你亲戚行使产权人的权利。最后,亲戚再把房子给你。这样应该会胜诉,但是发生过户交易费、契税,律师费和诉讼费。这些都是成本,如果房价高涨,这是值得的。 楼上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感到孙律师是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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