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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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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业主 贵我双方于某某某某月某某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贵方向我司购买房号为某某住宅,共计某某平方米,单价某某元每平方米,总价元。同时,合同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也作了明确约定。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之约定,贵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房款,其中应于某某年某某日之前支付元,并于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如果贵方逾期付款,我司有权按日向贵方收取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我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截至目前,贵司仍有元房款尚未支付,也从未向我司提出任何合理理由。针对以上情况,我司多次通过函件、电话等形式催促贵方尽快履行合同义务,缴清费用,但贵方一直不予回应,亦未采取任何实质履约行为。 综上所述,贵方已经明显违反合同约定,长期恶意拖欠房款的行为给我司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根本违约。鉴于我司多次催促均无实果,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特以此函郑重告知贵方: 自贵方收到本函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请贵方在收到本函后七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我司保留追究贵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不履行房屋出售协议,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法律禁止性买卖的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你可以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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