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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
按实际情况,如果第三人侵权又构成工伤的,可以同时主张侵权责任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待遇赔偿行政诉讼如何赔偿,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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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所谓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对于引起该案件的行政争议相关的民事纠纷一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与诉讼关系的总称,简称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该类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既可以是行政行为直接指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被其侵害的人,又可以是经过行政机关依法裁决的权属纠纷或者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 (2)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不能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被告。 (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既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也可以提出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请求。 (4)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提出的民事请求,该民事请求可以是未经行政机关处理而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也可以是已经过行政机关处理过,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诉讼的。
根据我国房屋的行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移地安置的,都是一次性提供安置房源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挑选。而拆迁实践中,拆迁人在此之前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发书面通知,通知他们在一定期间挑选自己看好的房屋且签订相关协议。如果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对拆迁人提供的房源没看好而放弃,那么他要重新主张安置房屋就必须在接到选房或看房通知单后,在其规定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次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会因诉讼时效而丧失自己的胜诉权。《》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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