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门诊清算标准:1、村卫生室门诊清算每3元补偿1元(按30%的比例补偿)2、乡镇卫生院门诊每4元补偿1元(按25%的比例补偿)3、外出劳动者参...
1.门诊报销标准 (1)所在村卫生室以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标准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输血任何一个保障性医保都不报销,不在医保报销目录之内,属于自费。
保险是给付原则的,你可以先到一家去赔,要是还赔不完,剩余的到另外一家赔,同时赔是不行的. 先带着医疗费用收据、清单到新农合报销,然后在医疗费用收据、清单复印件上由新农合注明已经报销多少钱并盖章。然后持复印件、病例、诊断书、保险单等保险公司要求的材料,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会给报销的。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注意事项编辑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8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