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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除公益性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外,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应当满足最小开发单元的要求。其...
非平行布置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附图4—7):(一)建筑物纵墙面南北向或者东西向投影重叠区域中点连线距离不小于标准间距,建筑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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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用地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充分考虑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小汽车、非机动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接驳,相关接驳交通设施用地规模根据交通需求预测合理确定,并与轨道交通车站统一规划,同步建设。轨道交通车站设计应当考虑地下、地上空间的综合利用,并尽量满足城市人行过街功能的需要。
本市绿道分为市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3个等级。绿道宽度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市域绿道主线慢行道宽度不小于4.5米,支线慢行道宽度不小于3米;(二)城市绿道慢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滨江、环城等骨架性绿道慢行道宽度不小于6米;(三)社区绿道慢行道宽度不小于2.5米。
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小于5米,周围应当设置不小于3米的绿化带;(二)新建天然气门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三)消防站车库门应当朝向城市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15米;(四)新建的加油站、加气站、车辆清洗站宜采取合建方式集中设置。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分级及其设施建(构)筑物防护距离应当符合附表8—1—附表8—8的规定;(五)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应当符合附表8—9的规定。不能满足上述间距和绿化隔离带宽度要求或者周边既有建筑物为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时,其间距和绿化隔离带宽度应当符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相关要求;(六)市政公用设施出入口应当在城市道路交叉口50米以外设置(附图7—1);(七)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布局应当符合相关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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