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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照本人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来进行计算的。...
仅供参考,欢迎采纳晚育和生育津贴都是根据员工休假天数来计算的,晚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30天生育津贴是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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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7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温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引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9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4)生产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5)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6)生产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温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12个月月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实际缴费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应当得到的生育保险其他待遇,也应当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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