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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一、同意撤销宁波市江东区,调整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区域,以原江东区、鄞州区奉化江以东的行政区...
2010年宁波市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已经发生变动,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下面是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通知:关于调整有关社会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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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4〕35号。),十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928元,即2910元/月,缴费基数就是2910元。参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和个人年度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928元(2910元/月)60%的,按60%核定(1746元/月);高于300%的,按300%予以核定(8732元/月),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关于生育险基数平均是多少有何规定有如下具体的回答实际上应该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来计算。 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一年一定,年度内不能变更。员工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保(在本单位新参保,而不是从未参保的员工)员工,以合同约定的起薪当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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