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个人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因名称、法人、工作地点变更是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 《...
一、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一、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看你的资料,我作如下分析:A总体来说,你从08年1月1日起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超过二次,因为其中一次是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不列入是劳动合同的续订,从而你没有与单位形成实事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B.既然你与单位不是实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单位可以通知与你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违反法律法规。C.你的经济补偿是从08年起核算(适应劳动合同法),08年以前(劳动法)或当地政府规定执行。D.既我所知在08年以前合同到期终止是不支付赔偿金(很多企业都采取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就是来规避经济补偿金),只有在08年以后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单位单方面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E.上述分析可知你可得三月工资作为你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