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纠纷,采取疏导、协调、交办、督办、工作建议等方式予以化解。国家机关发...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本机关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一)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受理电话、接待场所、来访接待时间;(二)本机关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规范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方式;(五)实行负责人信访接待日的机关,公开接待日的安排;(六)其它方便信访人的事项。信访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予以说明、解释。
信访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事件引发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到场,、疏导、劝返信访人。事件发生地政府应当积极配合。
信访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信访请求:(一)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二)对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五)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六)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七)依法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的其他信访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6人已浏览
846人已浏览
13,651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