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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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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而言,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破产后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未尽出资义务,则应当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不直接承担债务。破产企业以破产财产偿还债务,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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