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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人社部的这...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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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加班工资的基数问题,二是加班时间的问题。 加班工资的基数问题。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应发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该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时间的问题。具体计算方式为: 2008年之前为:上月应发工资(扣除当月加班费)/20.92天/8小时=小时工资,2008年之后为:上月应发工资(扣除当月加班费)/21.75天/8小时=小时工资,再根据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据确定本月加班日及加班日的加班小时数.按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 假日的规定分别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应该有工作时间的规定,超过的时间即为加班。加班时的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为: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白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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