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
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期满日,就是开始计算两年执行时效的时间。比如,判决生效日,15日内履行。就是从判决生效日再加15日期满,开始算民事诉讼法第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十一、执行程序 1.第四百六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2.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
建瓯法院秉承“清正、务实、团结、创新”的八字院训,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节平衡多种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审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组建了全省第一家“女子法庭”——城区人民法庭,该庭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在南平市基层法院率先推行审判管理和审判方式改革;在南平市法院系统和建瓯市直机关率先推进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改革;在南平市基层法院成立第一家执行局、机关党委;法院文化建设、建瓯法院执行庭生态司法品牌建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妇女儿童维权、法官进校园等工作走在全市法院系统前列,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什么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 a、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 b、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两套房子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