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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2022-09-04
关于房产问题的规定如下:(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①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①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②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③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④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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