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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一般地,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应当是明确的,包括明确劳动...
劳动合同应该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否则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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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一般地,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应当是明确的,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但是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进行模糊处理,或者只作口头约定,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发生争议。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应当按照如下办法解决:(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这是最好的解决方式。(2)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又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也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目前,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不发达,多数企业没有集体合同,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也很少;或是虽然有集体合同但其中并没有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确立的分配原则,《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你与单位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注意保存出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资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资料,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及时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单位拒不签订,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亦适用劳动法。 如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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