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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要求是: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正规办公场所证明;有必要的财产、资金和注册资本证明;有足够的专业人员。...
1、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公司,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2、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公司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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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应提交: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经营场所证明书:属于机构所有权的,提供住所有权证明复印件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住房租赁证明复印件。4、 机构聘用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劳动合同.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山东省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应由单位与房地产商签订,内容齐全,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交易当事人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的,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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