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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签两个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约。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没签单位违反,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补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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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管没有签过合同,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考虑继续下去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入职以来欠交的社保金,单位不交是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 3、如果不想再做了,你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尽管没有签,这个程序还要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解除合同后,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金,并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已经入职这么久,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已经过仲裁时效,你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补偿或赔偿将不会得到支持。2、你和用人单位实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两年的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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