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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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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不动产登记,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原则,各区县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房地产登记手续分为一手房登记和二手房登记。一手房登记基本由开发商或售楼处工作人员办理,业主本人不用太担心。在这里,我们将重点讨论如何办理二手房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首先,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县级地区的房地产登记机构提出;其次,办理流程如下: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双方将身份证原件和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带到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网上签约手续,预约过户日期,然后将网上签约等材料带到核税窗口进行编号核税。核税单打印出来后,可以完成房价的最后一笔交易,然后双方到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到缴费窗口缴税。纳税后,新业主会拿到取件单。一般会通知5个工作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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