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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证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之后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对房屋进行测绘;领取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好申请表找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1、提交申请: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公室申请房地产登记。2、提交材料:包括登记申请、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地产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验收:登记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核实产权信息,并对房地产、土地附着物进行现场检查核实。4、完成登记: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地产登记手续,并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统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人需要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申请身份调查;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审核;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批准并在登记簿上记录登记事项;申请人到房地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地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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