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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工程承包一般都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为首组成一个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承包人为了履行某一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便于对施工进度...
工程项目部是由工程承包人委派,具体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部门。在建设工程行业中,实行工程项目部具体履行施工合同这一体制已有较长时间。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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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分以下不同情况而定。 1、如果项目部签订合同是得到了企业的授权的,那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行为自然有效,其责任由企业承担。 2、如果该项目部签订合同时没有企业授权,但合同签订以后,企业法人予以追认的,也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3、虽然项目部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但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即项目部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4、项目部事先未得到企业授权,事后又未被企业追认,相对人如无法证明该项目部与企业有关,而且合同履行也与企业无关的话,应认定为合同自始无效。
1.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由税务机关代开。 3.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统一发票》。 4.《建筑业统一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由税务机关代开。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开具要求: 1.《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开具。 2.发票开具的“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在销售金额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收回已开出《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款项性质”指填写收到的款项具体性质,分为四类:预售定金、预售购房款、售房款和其他,其中如收到款项性质为“其他”,应注明款项具体性质。 5.项目部签订合同发票单位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明“无偿赠与”字样;其他享受免税的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在“备注”栏内写明“免税”字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分以下不同情况而定。 1、如果项目部签订合同是得到了企业的授权的,那项目部签订合同的行为自然有效,其责任由企业承担。 2、如果该项目部签订合同时没有企业授权,但合同签订以后,企业法人予以追认的,也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3、虽然项目部没有得到企业的授权,但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即项目部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4、项目部事先未得到企业授权,事后又未被企业追认,相对人如无法证明该项目部与企业有关,而且合同履行也与企业无关的话,应认定为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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