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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转让的,除非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后,在符合相关的管理部门的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手续的...
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手上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该土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并补足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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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情况。未经人民政府批准,以分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分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分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不能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转让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向国家或者其他处理转让房地产收入的土地收入。
说明这个土地还是国家的,只能是办理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用地性质是出让的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到当地的土地背面咨询,看你购买的房屋的土地能不能补缴土地出让金,转为出让性质的土地。
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折叠第十二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 (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五)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六)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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