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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一般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的,而且按劳动者近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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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反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八)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制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流动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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