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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民航地区管理局在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其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可以先行召集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或者行政...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航空安保经费投入和保障制度,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机场的经费保障应当满足航空安保运行需要,主要包括:(一)业务用房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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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
航空管制又称飞行管制,是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飞行规则,对空中飞行的航空器实施的监督管制和强制管理的统称。主要目的是维持飞行秩序,防止航空器碰撞和航空器碰撞地面障碍物。航空管制是世界上各个国家对自有领空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
一、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内航空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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