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等行政部门编制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
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等行政部门编制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公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以及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定点屠宰证擅自屠宰猪、牛、羊、鸡、鸭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取缔,没收动物、动物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在屠宰前申报检疫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致病性微生物、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检测,并如实记录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3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1,361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