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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具体资格包括以下内容:(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预算...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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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活动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项目法人资格),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人员;(二)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活动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项目法人资格),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人员;(二)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二)对投标人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评价;(三)推荐满足综合评标标准的中标候选人;(四)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五)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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